申绍芳,字维烈,号青门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,明朝政治人物,同进士出身。申时行孙,申用嘉子。
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,四十四年(1616年),联登丙辰科进士,授应天府教授。天启年间,官至南京礼部郎中[1]、考功司郎中[2]。崇祯元年三月,登山东按察使[2],后降任山西副使[3]。崇祯三年,任福建右参政[3];崇祯五年,升福建按察使[4]。此后官至户部右侍郎[5]。弘光时,起原官。僧大悲之狱,词连绍芳及钱谦益,二人疏辨,获免。
- ^ 明实录:熹宗实录 ,61卷 ,2865
- ^ 2.0 2.1 明实录附录: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,7卷 ,313
- ^ 3.0 3.1 明实录附录: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,33卷 ,1903
- ^ 明实录附录: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,55卷 ,3183
- ^ 清·张廷玉等,《明史》(卷218):“申时行子用懋、用嘉。用懋,字敬中,举进士。累官兵部职方郎中。神宗擢太仆少卿,仍视职方事。再迁右佥都御史,巡抚顺天。崇祯初,历兵部左、右侍郎,拜尚书,致仕归。卒,赠太子太保。用嘉,举人。历官广西参政。孙绍芳,进士,户部左侍郎。”
万历四十四年(1616年)丙辰科殿试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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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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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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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74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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缘事榜内除名 共2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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