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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水河直隶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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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水河直隶厅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厅。沿革至今日,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下所辖一个县。

本地原来明朝时是设置“卫所”的东胜卫千户所管辖,到了清朝,逐渐废“卫所制”。乾隆元年(1736年),在清水河此地设置“清水河协理通判厅”[1]。乾隆六年(1741年)隶“山西省”的“归绥道”管辖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又改名为“清水河理事厅”。到了光绪十年(1884年),又改名为“清水河抚民通判厅”。以上更改厅长官的官衔名称,只是清代“直隶厅”制度的内部职能分别,其实都算是“直隶厅”。

清水河直隶厅在清代当时厅等级编制上是:“繁,疲,难”。又,当时山西省在长城以北,汉人与蒙古人交界民族错居地带(清代当时俗称山西“口外”),都是设“直隶厅”直属于省管辖,而不设置府、直隶州,或更下一级的县级单位的散州散厅。所以当时“口外”地区,设置了一系列这类直隶厅,直属于省衙门管辖。但清朝中后叶,制度新起后,又统归“山西省”的归绥道管辖,这些直隶厅在当时统称为“山西口外诸厅”。有如归化城厅萨拉齐厅丰镇厅托克托厅宁远厅、清水河厅、和林格尔厅兴和厅武川厅陶林厅五原厅东胜厅,都是“山西口外诸厅”。

民国时代,全国实施“废厅改县”,清水河直隶厅被改为清水河县,不仅如此,“山西口外诸厅”,全都一律改为县。又,原来清代的“山西口外诸厅”,今日都改划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。

注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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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协理通判厅也是“直隶厅”制的一种,清代俗称此种厅叫做“协厅”。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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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史稿》,卷六十,〈地理志七〉